第四十八条

已废止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