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单位和个人未能享有相应权益,影响、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监察机关依法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