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拥军优属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拥军优属的氛围。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