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