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特许经营的供热企业订立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当载明经营范围、期限、供热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殊情形的处置等内容。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