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区规划、风景名胜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功能需要,制定风景区经营服务网点规划。在风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风景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对符合风景区规划、经营服务网点规划的,应当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签订经营合同。经营者应当在指定地点和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