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监督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能源价格监测制度,依法运用价格杠杆,调节能源使用,促进能源节约。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