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城市建成区道路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