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城市公园应当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建设游乐设施、服务网点等项目,应当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

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