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三江并流遗产地的保护和利用应当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遵循科学规划、有效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