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