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捐献执行人,是指捐献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没有近亲属的,可以是捐献人的其他亲属或者生前指定的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是指全国统一的以国家器官分配政策为核心引擎,无人为干预地自动执行供受体计算机配对,并自动生成匹配名单的系统。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