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选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