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