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