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