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华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华山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村(居)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适当集中、合理布局,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