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工会的义务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生活,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协同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方面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