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应用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定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产品应用、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定大数据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并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