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推动简政放权,提升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等决策、管理、服务能力。

实施“数据铁笼”,规范权力行使,对公共权力、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等实行全过程监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