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应用第二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推动简政放权,提升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等决策、管理、服务能力。实施“数据铁笼”,规范权力行使,对公共权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