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前已授权的特许经营项目,授权书和特许经营协议有规定或者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未作规定或者约定的,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