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上级国家机关”、“上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中的“上级”是指省及辖有自治县的市、州、地级。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