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上级国家机关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文明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行体育交流和协作。省人民政府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