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度假区建设和发展用地。度假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有偿出让;土地出让收益除按照规定上缴的部分外,其余予以返还,用于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度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