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点燃引火线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能够产生声响、烟光等的各类鞭炮、焰火。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