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