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