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教育科研与交流合作第五十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保护和利用有价值的蒙医药中医药古籍文献,加强蒙医药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翻译和出版工作,建立蒙医药中医药综合信息数据库。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