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机动车排气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