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对所管辖水库可能出现的溃坝特征、淹没范围和灾情损失等进行预估,组织水库管理单位制定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