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7日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2007年3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