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