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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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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建立与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在现场进行公示,并做好监控。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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