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已修改对建筑机械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安装验收的单位应当按照检验检测、安装验收项目逐项验收,不得缺项,并对提供的报告负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