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分类收集与运输处置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市、市辖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置管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