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资源回收日各有关单位和职能机构应当组织宣传活动并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