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园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行为,给公园造成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公园管理机构按损害程度和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