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