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气象主管机构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对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