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第三章 执法制度第十八条已废止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考核评议的结果,应当作为执法人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评议应严格标准,责任分明,奖惩兑现。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