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