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发布公告及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