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中小企业技术转让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