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