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五章 服务规范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入住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并满足入住老年人因健康原因对饮食的需求。民政部门应当确定政府供养老年人的伙食基本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