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第四章 扶持发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对与养老机构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