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