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吸毒人员数量核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所需经费,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分级保障制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承担相应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