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与规范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族宗教、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和违法行为信息通报等旅游管理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非法旅游经营、扰乱旅游秩序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