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咨询中心、旅游信息设施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等承担公益性的旅游咨询服务。

公共交通线路、站点设置应当兼顾旅游需要;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置旅游专线。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